云浮开放大学开展国家开放大学2019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03-23 15:47:14 发布人:Amdy 浏览次数:224
各县(市)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
       根据广东开放大学《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2019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云浮开放大学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工作安排和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各专业在读学生(不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的在读学生)。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二、推荐名额
广东开放大学国开业务部根据各市开放教育在籍学生人数以及2018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情况,确定云浮市开放大学系统可推荐的名额为8名。云浮市开大根据所辖教学点(含县级开大(电大)教学点,下同)开放教育在籍生人数,再按比例分配给教学点,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4:市开大(电大)各教学点名额分配明细表。
三、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
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四、推荐、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
    1.2020年3月中旬,广东开放大学国开业务部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开学〔2017〕1号)和评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发文通知各市、县开大(电大)。
2.市级开大(电大)根据所辖县开大(电大)和教学点开放教育在籍生人数将广东开放大学国开业务部下达的名额再分配给相关县开大(电大)和教学点,填写《市开大(电大)各教学点名额分配明细表》(附表4)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20年4月5日前扫描后报广东开放大学国开业务部(原件待报送纸质材料时再交)。
(二)实施阶段
2020年3月下旬开始 ,市级开大(电大)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所辖县开大(电大)和教学点,县开大(电大)和教学点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学生,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奖学金申请与初审工作。
1.学生申请。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个人,填写《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表2),向所在市、县开大(电大)提出书面申请。
2. 市、县开大(电大)评选。市、县开大(电大)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市级开大(电大)汇总推荐人选名单和相关材料。
3.市级开大(电大)初审:
(1)认真审查其所辖县开大(电大)和教学点推荐人选的材料。
(2)确定初审通过的推荐人选名单后,通知所辖县开大(电大)和教学点。
(3)县开大(电大)和教学点重新核对候选人信息,核实无误后反馈市级开大(电大),市级开大(电大)打印各县开大(电大)和教学点候选人汇总表。
(4)2020年4月1日前,(逾期不受理),各县(市)级电大,将初审通过的人选纸质及电子材料统一上报云浮开大,市开放大学统一上报广东开放大学。 
4. 广东开放大学国开业务部对各市级开大(电大)提交的初审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国家开放大学推荐并报送相关材料。
5.2020年5月至6月,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审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2020年10月底前,广东开放大学国开业务部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的评审结果,组织发放奖学金及证书。市、县开大(电大)按要求做好奖学金发放等后续工作。
6.2020年12月上旬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开放大学国开业务部回访部分奖学金获得者,了解奖学金发放情况。
(三)总结阶段
2020年10月31日前,市级开大(电大)向广东开放大学国开业务部提交奖学金发放过程材料和奖学金评选全过程的工作总结。
五、注意事项
(一)认真做好评奖工作。广东开放大学国开业务部将对各市级开大(电大)进行分类管理,对开展较好的学校今后增加分配名额开展评奖工作,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学校减少分配名额,直至取消参与评奖工作的资格。
(二)各级开大(电大)在推荐人选时,在保证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应尽量兼顾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扩大评选活动覆盖面。
(三)报送材料应规范齐备。各级开大(电大)工作人员在整理候选人材料时要认真细致,对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如学生姓名、出生年月、入学时间和成绩等)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不得误报。汇总表中的信息必须与候选人申请表中的一致。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2020年4月1日前需提交以下纸质及电子材料,逾期申报无效。
1.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详见附表1,由市级开大(电大)统一打印汇总表,横向设置打印,加盖学校公章提交,同时提交电子版。
2.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详见附表2,单面打印一式两份,照片位置要贴上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各级开大(电大)必须在申请表上认真签署审核意见,“市级开大(电大)初审意见”应包含对申请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市级开大(电大)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二级部门印章无效。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
成绩单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平台打印,同时在成绩单右下角注明已获学分的课程平均成绩和已获学分百分比,经办人签名。市级开大(电大)复核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章。
4.奖学金候选人入学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复印件上要标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同时加盖审核人所在学校的印章,按申请表栏目填写顺序排列。
5.奖学金候选人所在市级开大(电大)银行账号信息表
详见附表3,用于广东开放大学财务部门向市级开大(电大)转拨奖学金。
6.特别优秀候选人事迹介绍和一张近期5寸彩色生活照
市级开大(电大)从本市的推荐人选中选择1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候选人,要求除上述材料外,再提交一份事迹介绍和一张5寸彩色生活照(纸质版和电子版)。事迹介绍在2000字左右,内容主要包括: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以推荐国家开放大学宣传报导。
7.市开大(电大)名额分配明细表
详见附表4,原件加盖市级开大(电大)公章,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8.奖学金评选过程材料
以上规定提交的纸质材料中,候选人的个人材料(第2至4项)要按上述序号顺序排列,用新回形针别好(不需订书钉),做到一个候选人一叠材料。所有纸质材料须用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注明所属市级(开大)电大和材料目录。
9.电子材料上传方式
统一通过QQ直接上传方式上报。
(二)奖学金发放完成后,市级开大(电大)还需在2020年10月3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市级开大(电大)2019年度奖学金评选全过程的工作总结
总结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加盖学校公章。
2.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签领表
详见附表5,获奖学生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市开大(电大)纪委书记和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提交纸质版。
3.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发放过程材料
发放过程材料包括发放现场照片、奖学金获得者感言、宣传报道等,提交电子版。
七、奖学金发放与宣传
(一)各级开大(电大)应结合本校情况举行发放仪式,于2020年10月25日前把奖学金、证书和封装纸袋一起发给奖学金获得者,确保奖学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各级开大(电大)在奖学金发放过程中,要确保宣传海报、横幅、报道等宣传材料中使用“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字样,不得随意更改奖学金名称,不得擅自印制证书改变奖学金设立单位。
(三)市级开大(电大)要监控发放过程,公布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收集、积累发放过程材料(包括发放现场照片、学生签字的奖学金签领表、奖学金获得者感言等),确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效果。
(四)各级开大(电大)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奖学金获得者的宣传,发挥奖学金获得者的示范作用,扩大奖学金的社会影响力。
八、监督与管理
(一)广东开放大学接受学生个人举报,并不定期对获奖学生进行回访。举报电话:020-83493150。
(二)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如把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列入推荐名单,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该生评选资格,不再接受替补,并对相关教学点进行批评通报,直至停止该单位参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资格。
(三)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个人,将收回已颁发的奖学金及证书,责成学生所在教学点对学生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学生所在单位。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小梅
电    话:8823944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
2.2019年度各市开大(电大)奖学金候选人可推荐总名额
3.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相关附表(1-5)


云浮开放大学教务处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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