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中学城东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19-11-15 08:28:21 发布人:蓝水德 浏览次数:288

 

   一、每天,水电工、门卫以校园内外的水电设巡查一次,生活管理员在学生起床后和就寝前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例行检查,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乱接电线、充电、私设插座、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煤油灯等作照明。

    二、严禁在校园内(特别是宿舍、课室等人员密集地区)燃放烟花、炮竹、放孔明灯,焚烧垃圾或其它杂物。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

    三、所有场室做到人离断电、关闭风扇、电脑、空调等。用电时若出现有冒烟、异味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电工和有关领导处理。

    四、每学期组织二次安全用电、防火安全教育,出版二期消防安全知识板报。

    五、生活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实验员和电脑室工作人员等人员都应能熟练操作灭火器和消防栓。义务消防队每学期进行两次灭火演练。增强师生防事故、自救、自卫能力。

    六、水电工每学期检查一次灭火器,对已过了有效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的各项消防设施和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